各系(部)、处(室):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有关工作的通知》(粤教财函〔2020〕4号)的文件要求,经学院研究,决定分批对2020年春季学期住宿费进行清算和清退。本学年已收取的住宿费,将根据2020年春季学期学生实际住宿天数进行结算,在本学期结束时合理退减。
具体计退办法:住宿费每学年按10个月300天、每学期按5个月150天计算。学院将根据2020年春季学期学生统一安排的返校日至本学期结束日按自然日计算收住宿费,多出部分给予清退。
目前,学院正在按照相关规定,制定住宿费退费细则和退费方案,待上级批准学校的春季学期学生返校方案后公布。
特此通知。
广州康大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