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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清明节防疫工作及文明祭扫教育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29 16:19:24
各系(部)、处(室):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7号)的文件安排,学院4月3日(星期六)—4月5日(星期一)放假。为切实做好当前疫情下学校安全工作,确保“清明节”期间全体师生的健康与安全,根据《广东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清明”期间学校安全防范工作》等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开展假期防疫及文明祭扫教育工作
       清明节期间,人员聚集情况会明显增多。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疫情防控策略,注意要平安、文明、绿色地开展祭扫活动。各辅导员或授课教师,通过课堂、网课、线上或线下主题班会等形式,在“清明节”假期前开展一次专题安全教育,加强学生假期安全意识、防疫意识及文明祭扫意识;将节日安全教育传达给每个学生。
      1.要引导学生带动家长增强文明祭扫意识,树立文明祭扫新风尚,可以通过居家追思、网络祭扫、书写寄语等方式表达我们对先辈的怀念与尊重。在疫情防控这一特殊期间,全体师生要认识到保护好家人和自身健康就是对逝者及先人最好的告慰与缅怀。
      2.全体师生要遵守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并积极带动自己的家人,理解、支持和服从、配合当地政府关于清明祭扫期间疫情防控安排,避免人群过度聚集,自觉做到不参与、不举办祭祖等群众性聚集活动。
       3.全体师生要增强防火意识,遵守防火有关规定,破除不良用火的旧俗,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4.注意防溺水、交通安全、食品卫生等安全事项。
      二、认真做好校园假期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1.按照疫情防控期间“五个一律”和校园安全保卫工作“十三条措施”要求,学院各单位要时刻保持警惕,严防死守,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管理。
      2.各单位要加强人员管理与教育;学院网络中心要做好校园网络管理,发现问题妥善处置并及时上报。
      3.节假日期间,学院各单位要做好妥善做好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特此通知。

广州康大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3月29日